17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有效滿足人才來吉落戶需求,積極營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寬松政策環境和良好服務環境,省公安廳制定《吉林省公安機關放寬人才落戶政策助力人才創新創業六條措施》,五類人才落戶我省“零門檻”。
此次省公安廳按照“放寬政策、簡化手續、提升效率、創新服務”原則,為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部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和基礎實用人才等五類重點人才量身定制了落戶政策,圍繞取消落戶限制、簡化材料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創新服務方法等方面,明確了相關政策和具體執行標準,涵蓋戶口遷移、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居住證辦理等相關業務。
這五類人才到我省落戶不受購房、居住等條件限制,可根據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到基層或偏遠地區參加經濟建設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往工作地或遷回原遷出地。人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步申請辦理落戶。
我省還將進一步簡化落戶手續,人才申請落戶的,憑相關證書或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即可辦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的,戶籍信息系統中能夠證明夫妻、親屬關系的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對落戶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人才申請落戶的,可直接到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辦理,無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請。人才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不受在當地居住、工作、生活等條件限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即可在省內任意派出所或戶政大廳申請辦理;辦理居住證的,居住證制發周期從15天縮短為5天。戶政大廳和有條件的派出所要設立人才服務窗口,為人才辦理戶籍業務提供便捷服務。對因身體、工作等原因不便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業務的,公安機關提供上門辦證、上門送證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