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營辦主任 楊連仲
市工信局圍繞近5年來國家及相關部委、省、市制定出臺的有關扶持和推動工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方面的政策進行全面解讀,進一步幫助企業掌握政策、運用政策,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共同促進長春經濟發展。
關鍵詞:企業發展
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入選中國500強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選世界500強的企業給予2000萬元獎勵;對年工業產值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者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獎勵。
助推中小企業加快發展。鼓勵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對首次入規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對在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企業獎勵20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在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獎勵15萬元。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加快發展。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年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1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和500萬元獎勵。
關鍵詞:產業集聚
加快產業集群發展。對產業集群的龍頭企業在優先享受市級涉企有關政策規定的獎勵、補助資金額度上再增加10%;對產業集群產值規模首次達到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縣(市)區、開發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0萬元和1億元獎勵,用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提高特色產業園區建設水平。對城區新建的特色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當年投入的3%給予補助;對縣域新建的特色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當年投入的5%給予補助,單個園區年度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孵化基地建設。對經認定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專業孵化基地”)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在限定租售對象和租售價格的前提下,按照工業用地性質及價格標準供應土地,允許專業孵化基地規劃建設占地面積7%以內、建筑面積30%以內的配套服務設施。
關鍵詞:自主創新
支持企業加快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500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國家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對世界500強、國內500強企業在長新設立研發機構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和300萬元資助。
鼓勵企業加大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力度。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牽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獎勵。
加大創新成果轉化獎勵力度。對國家級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首次實現產業化的,按產業化過程投入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經認定,對企業研發的重大創新型產品且當年產值首次突破1000萬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關鍵詞:智能制造
支持企業加快發展智能制造裝備。對智能制造研發項目,按研發投入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扶持。對智能制造產業化項目,按照投資總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扶持。
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對于企業新建的智能工廠(車間),按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現有的工廠(車間)進行智能化改造,按照改造投資總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
支持企業實施“互聯網+”。對列入工業互聯網應用試點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對列入區域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及服務體系建設示范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
關鍵詞:綠色低碳
推進綠色改造升級。優先扶持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國家鼓勵的重點節能項目。對于企業年節能量達300噸以上標準煤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照節能量給予獎勵,每噸獎勵300元,每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對于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秸稈綜合利用、廢液綜合利用等項目,投資規模1000萬元以上并按期達產達效,按投資金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設備。對列入市淘汰落后產能計劃且已完成全部淘汰任務的企業,參照國家、省相關支持辦法予以補助,單項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