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對《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管理辦法》中關于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條件的內容進行了調整,降低申報門檻,擴大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的覆蓋面。
此次調整將原“近2年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4億元之間”調整為“近2年年銷售收入在800萬元至4億元之間”;將原“企業近3年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2%”調整為“企業近3年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1.5%”;將原“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了對主營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調整為“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場競爭力的主營產品(服務),已獲得或正在辦理(申請)主營產品(服務)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將原“近3年資產總額和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調整為“近3年資產總額和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達到6%左右、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5%”。